中新網海口7月14日電(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3日對外發布《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裝修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最佳化全裝修驗收交付模式,提出探索實施“先驗房後收房”等質量管理制度裝修。
海南省從2017年開始推行商品住宅全裝修政策裝修。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的新規,明確建設單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透過組織購房物件進工地交流,聽取合理意見和建議,最佳化質量管理。交房前由業主進行驗房,經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按照設計檔案和有關技術規範對質量問題整改合格後辦理交付手續。
《辦法》要求在房屋交付時,建設單位須向業主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裝修。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裝置的生產廠家資訊、品牌、規格型號、效能指標,房屋隔聲、防串味、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及保修期限等;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各參建單位、配套設施基本資訊、設施裝置的使用功能、保養和維護要求等內容。
《辦法》還最佳化全裝修驗收交付模式,改變過去住宅需要整套裝修完工再交房的模式,開發商先完成基礎裝修就能申請竣工驗收,廚衛、燈具等個性化設施不再強制統一裝好裝修。購房者可以挑選開發商配套裝修套餐,也能自行安排裝修。
對全裝修專案的質量問題,新規明確建設單位是第一責任主體,全權負責裝修質量、售後以及質量問題處理裝修。
《辦法》對全裝修住宅存在違反設計、質量安全、保修義務、合同履約、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宣傳等方面法律法規行為的相關企業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納入誠信管理,記入誠信檔案裝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