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刺客”盯上獨居女性,別隻當成價格亂象

據《方圓》雜誌報道,江蘇蘇州警方偵破一起“搬家刺客”案件女性。涉事搬家公司長期透過網路平臺接單,以200元、300元“一口價”吸引消費者下單,搬家過程中製造壓力,要求大幅加價,若不同意加價,物品被扣在車上,搬家人員堵在門口威脅恐嚇。警方調查發現,“搬家刺客”案件共有49名被害人,涉案金額3.6萬餘元,其中超過半數是獨居女性,還有70多歲的獨居老人、懷抱嬰兒的年輕母親以及孕婦。最終,10名涉案人員因強迫交易罪獲刑。

搬家服務有其特殊性女性。消費者下單時看到的是平臺上的低價資訊,但到了搬家當天,傢俱拆了,東西裝車了,這時候,如果搬家公司突然提出加價,消費者就會非常被動——已經投入了時間和精力,很多物品也已經在人家的車上了,即使覺得價格不合理也很難拒絕,只能妥協。而且“搬家刺客”篩選了客戶,尋找更容易陷入被動的人群下手:體力處於弱勢,處理衝突能力有限的群體,對於安全或怕惹麻煩的顧慮更多。

市場交易必須建立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服務價格可以協商,服務內容可以調整,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接受或者拒絕女性。但如果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被動處境,透過扣留物品、堵門、威脅等手段迫使對方繼續完成交易,就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過去,人們理解的強迫交易往往是街頭強買強賣,設計一個圈套誘騙消費者,再暴力恐嚇,特徵十分鮮明女性。但如今,一些類似行為出現在搬家、家政、維修、開鎖等日常服務領域,讓很多消費者防不勝防。

這類日常服務還有一個特徵,就是散落的商戶會被平臺集中在一起,依靠網際網路平臺獲得訂單女性。平臺掌握著消費者看不到的資訊,其中就包括投訴資訊。如果一家企業長期出現類似投訴,平臺就應建立風險識別機制,對投訴集中、收費異常的商家及時處理、下架,對涉及違法犯罪的行為及時預警、配合調查,而不是等到消費者一次次舉報之後才採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案件涉案金額並不大,正因為金額不高,很多受害人曾選擇息事寧人,報警時也容易被當成普通消費糾紛處理女性。比如,在案件偵破之前,曾有數十起類似的搬家糾紛報警,直到警方把這些零散案件放在一起才發現,問題不在於金額多少,而在於不法分子盯上了獨居女性等弱勢群體,威脅和恐嚇的手段反覆出現,背後還有專門組織實施的團伙。“搬家刺客”被判刑,說明利用消費者恐懼和弱勢地位強迫交易,不能再被簡單看作是價格糾紛。

任何消費場景,都不應該因為獨居、年老或者勢單力薄,就擔心自己成為被欺負的物件,也不應該讓消費者總是擔心陷阱而被迫和商家鬥智鬥勇女性。健康的消費環境該給人充足的安全感,讓消費者在選擇服務時有清晰準確的資訊可以參考,在遇到不合理要求時敢於直接拒絕,在被威脅時敢於尋求法律幫助並能獲得及時支援。(馬青)

來源女性: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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