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陇海大酒店租赁项目调查: 中标国企三天后原价转租,多方疑点待解

阳光讯(记者 邓龙辉)日前,阳光报阳光网新闻热线接到群众反映,称西安陇海大酒店租赁开发项目中标方在签约三天后,便将项目整体转租给一家成立仅半年多的公司,整个过程存在诸多疑点,担心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疏漏甚至遭受损失租赁。记者遂对该情况进行了采访核实。

央企资产租赁项目租赁,省属国企承租三天后签订转租协议

陇海大酒店租赁开发项目公开招商公告于2022年8月31日在国铁招商网发布,租赁标的面积23900㎡,首期租期8年租赁。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商引入具备酒店投资、改造、品牌运营实力的企业,由中标方全额出资,对陇海大酒店进行整体装修升级、自主投资运营酒店业态,盘活闲置国有物业资产,提升资产经营收益。

据公开资料,本次招商投标截止后,云尚公司为唯一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竞标人,2022年9月22日被公示为中标人租赁。2023年4月4日,陇海大酒店与云尚公司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仅3天后的2023年4月7日,云尚公司便将全部承租物业原价整体转租给陕西苏秦风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秦风度公司”),仅收取每年60万元、8年合计480万元的“管理服务费”租赁。至此,陇海大酒店租赁开发项目经云尚公司3天“周转”后,苏秦风度公司成为实际承租方,进而再次分割出租。

疑点一租赁:资格门槛与实际运营主体的矛盾

招商公告在竞商人资格方面明确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竞商人成立并运行时间须满5年及以上租赁。”云尚公司成立于2016年,符合这一条件。

然而,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项目的实际承租人苏秦风度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29日,这一时间刚好是陇海大酒店租赁开发项目招商公告发布前2日租赁。这意味着实际运营该项目的主体,是一家成立仅半年多的公司,完全不符合招商公告对竞商人“成立并运行满5年”的资格要求。

记者注意到,多地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均明确,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确需转租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亦规定,国有资产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陇海大酒店在设置5年从业门槛的公开招标中,中标方再将项目转手给一家不具备该资格的企业,其转租行为是否严格履行了国有资产出租的审批程序?是否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初衷?值得追问。

疑点二:转租行为是否违约租赁,成事件定性关键

招商公告设置了12个月装修改造期,并规定为保证酒店入住率,提高酒店经营收入,双方均有义务进行酒店营销,铁路方引入铁路市场资源供给,合作企业引入自身或其他平台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租赁。从公告表述看,项目期待的是具备酒店运营能力的合作方直接经营,非“二房东”式的转租牟利。

记者查阅公开信息发现,陇海大酒店在2020年的其他租赁项目中,招商公告明确约定“中商人不得进行整体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租赁。另外,按照国有物业租赁的常规惯例及该酒店此前的招商先例,禁止整体转租通常是防范资产流失的标配条款。

公开资料显示,陇海大酒店曾于2024年1月就此提起诉讼,将中标方云尚公司诉至法院,随后,云尚公司又提出反诉,但双方又于2025年1月申请撤诉,互相撤销了对对方的诉讼租赁。法院出具撤诉裁定,准予撤诉。该案并无实体判决,撤诉原因也无公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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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的原因,可能是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租赁。但一份涉及国有资产、租期8年、面积近2.4万平方米的重大租赁合同,人们更关心的是中标方是否违规转租?出租方是否对国有资产出租进行全流程监管?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一次围绕该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诉讼,在经历了起诉、反诉、撤诉反复拉扯之后,最终竟不了了之。

疑点三租赁:时间节点的多重“巧合”

苏秦风度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8月29日)与招商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31日)仅隔2日,且注册地址与租赁物业地址重合租赁。其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306号北侧办公楼301室,而西安陇海大酒店的工商注册地址也是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306号,包含了主楼酒店和北侧办公楼等多栋建筑。

事后,苏秦风度公司在云尚公司与陇海大酒店签订租赁合同的第3天即拿到了该项目,租赁价格与云尚公司的中标价一致,仅需向云尚公司缴纳每年60万元的“管理服务费”租赁

上述时间节点的多重重合,已超出“巧合”所能解释的范畴,亟待相关方给出合理解释租赁

各方回应:云尚公司称“正常商业行为”租赁

国铁旅服表示将调查

云尚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由西安唐城饭店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控股60%,是陕西旅游集团的三级子公司租赁。公开信息显示,云尚公司承担陕旅集团在精品酒店、精品民宿及精品客栈类商业业态方面的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并为其提供专业委托管理及顾问管理解决方案。云尚公司的定位与陇海大酒店租赁开发项目的需求十分契合,然而其在中标且签订租赁合同后第三天即整体转出,又与其主业定位形成反差。

面对记者采访,云尚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这个项目是他们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没有什么好说的”租赁。该负责人还称他们与西安陇海大酒店已就该项目诉至法院,让记者去查询相关内容。但对于转租是否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是否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等具体问题,该负责人未作回应。

7月24日,记者来到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就其全资控股企业西安陇海大酒店的租赁招商项目进行采访租赁。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随后给记者答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正式回复。

待解之问

国有资产租赁的初衷是盘活闲置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租赁。然而,陇海大酒店作为国有资产出租方,对转租行为是否知情、是否同意,其在合同条款设计、执行和租后监管中是否存在失察?陇海大酒店起诉云尚公司后又撤诉,双方达成了何种庭外和解?是否有利于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当中标方在签约三天后即将项目整体转租租赁,当实际运营方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两日才仓促成立,这一系列操作是否背离了公开招商的初衷?云尚公司在转租过程中收取的480万元“管理服务费”究竟对应何种服务,是否构成变相牟利?

上述疑问,有待涉事各方及国资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与回应租赁。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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